“苏州大学注册章”用印规定

为更好服务于学生,方便各校区本科生的学生证注册章使用,根据本科生学籍管理条例、学生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,经研究,决定启用带有学院(部)代码的 “苏州大学注册章”(下称“注册章”),由各学院(部)指定专人保管使用。注册章用印规定如下:

一、用印范围

1、仅用于已完成学籍注册本科生的学生证。

2、自2012-2013学年第二学期起,本科生学生证注册章统一由学院(部)负责用印。加盖了注册章的学生证方为有效证件。

、用印流程

第一步导数据。注册章使用人须于每学期开学第三周起,按以下方法,在教务管理系统中,查询、打印已完成学籍注册的学生名单

教务管理系统→学生管理→学籍管理→信息维护→点击左上角的“查询” (也选择专业、年级、班级组合查询)→点击右上角绿色excel图标,弹出对话框→在“输入要显示的标题”内输入文件名,并√选关键字段(学号、姓名、专业、年级、学生类别、学籍状态、是否在校、是否注册等)→点击“确定”,即可导出数据。已导出的数据表中,“学籍状态”为“有”、“ 是否在校、是否注册”均为“是”的学生,方为已完成学籍注册的在校生。

第二步 用印。 按已注册学生名单收齐学生证,在对应的学年学期中加盖注册章。

请注意:教务部将定期于每周五,在教务管理系统中为因故推迟履行完注册手续的学生注册学籍,供学院(部)查询、使用。

三、其他

每学期按规定及时为学生的学生证注册,关系到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顺利进行,请各学院(部)妥为组织全体本科生,认真完成此项工作。

  

教务部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3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