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新购以下两类压力容器,应在使用前或者使用后30日内办理注册登记,取得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》

A.压力容器:介质为最高工作压力≥0.1MPa(表压)的气体、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标准沸点的液体、容积≥30L且内直径≥150mm;非简单压力容器。

B. 气瓶:盛装公称工作压力≥0.2MPa(表压),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≥1.0MPa•L的气体、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≤60℃液体。

1、如何办理注册登记

1)进口设备,先向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申请到岸检验,再进入(2)(3)项操作;若为国产设备,直接进入(2)(3)步。

2)压力容器附件(安全阀、压力表)校验。

3)持步骤(1)、(2)的检测报告,以及设备的《产品质量证明书》,到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苏州分院(http://www.sztj.js.cn/电话:69850110)报检,等待上门检验

备注:以上工作均可委托供货商或者检验服务公司完成,目前学校通过询价确定的委托检验服务公司联系方式:苏州凯希工业设备有限公司  anquanfajy@163.com

办公电话:0512-65222432

赵欣玲 13646220811

陆伟  13182615363

2定期检验(全面检验):首次检验一般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,下次检验的周期,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确定。

3停用:暂时停止使用的,办理停用手续,重新启用时,必须重新办理投用前检验手续,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。

4注销:需要报废特种设备的,填写注销申请交实验材料与设备管理中心办理正式注销手续。

 

二、持证上岗

压力容器作业人员,必须通过培训,持证操作,登录苏州市特种设备网,报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试(链接:http://px.szqts.gov.cn/aecv/shebei/,电话:65247985)。

持证人员应当在持证项目的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,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。

 

三、日常管理

所有压力容器应根据具体要求对附件进行定期检验、建立使用及维护保养、使用记录等台账。

1、所有压力容器(包括灭菌器、空气压缩机、购买的钢瓶、液氮罐)应由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定期对安全附件进行有效的检验。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校验1次,压力表一般每半年至少校验1次。

2、简单压力容器使用期达到8年,须执行强制报废,不可继续使用。

3、日常使用记录:压力容器在使用过程中,作业人员需要在现场定期查看温度和压力的变化情况,并选取至少3个时间点记录温度和压力的数值,以证明该设备运行正常。

 

有关特种设备管理的详细规范和要求请到苏州大学安全教育网(http://lst.suda.edu.cn/)查阅: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》、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》(总局令第140号)、《苏州大学实验室特种设备管理暂行办法》(苏大实验〔20209等文件。